近日,有不少朋友咨询关于外地职工医保转回广安市,并购买灵活就业医保的相关问题。为此,岳池县医疗保障局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回复。
首先,关于参保年限。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广安府办发〔2021〕32 号)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:建立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制度,本办法中的最低缴费年限指参保对象在广安市实际参保缴费年限。在我市实际最低缴费年限需累计男满 20 年、女满 15 年且到达退休年龄的,方可终生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退休待遇。需要注意的是,终生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退休待遇,是以广安市内参保的实际年数为准,市外参保年限不进行累计。
其次,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。根据《广安市医疗保障局<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政策>的通知》(广安医保发〔2021〕62 号)规定,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、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。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进行基本医疗报销。
岳池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在电话中向咨询者作了详细的解答,并得到了理解与支持。如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,可拨打岳池县医疗保障局电话 0826-5666411,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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